刑、冲、破、害,是地支之间四种相互冲突、牵制的关系,与地支六合、三合相对而立。合主聚、主和,刑冲破害主散、主动、主损。它们轻重不一:冲力最著,刑次之,破、害较轻。论命断事,先看合冲刑害的向背,方知气机之聚散。
相冲为对宫相击,方位相反、五行相攻,共六组,力量最强:
| 相冲 | 五行之攻 | 相冲 | 五行之攻 |
|---|---|---|---|
| 子午冲 | 水火相攻 | 丑未冲 | 土土相激 |
| 寅申冲 | 木金相攻 | 卯酉冲 | 木金相攻 |
| 辰戌冲 | 土土相激 | 巳亥冲 | 水火相攻 |
三刑主刑伤、牵制、纠葛:寅巳申为"无恩之刑",丑戌未为"恃势之刑",子卯为"无礼之刑";辰、午、酉、亥各自见同支为"自刑"。刑不如冲之激烈,多主暗损、反复、口舌是非之类的缠绕之象。
相破六组:子酉、午卯、巳申、寅亥、辰丑、戌未,主破损、分离,力较轻微,多作辅断。相害(又称相穿)六组:子未、丑午、寅巳、卯辰、申亥、酉戌,主妨害、隔阂、暗伤,常因合而受冲、贪合逢穿而起,主人际或事务中的暗中损耗。
刑冲破害与六合三合互为消长:合处逢冲,则合被冲开("合而逢冲则散");冲处逢合,则冲被合解("冲而逢合则和")。命局中往往冲中有合、合中带刑,须权衡诸力的旺衰先后,不可只见一端。贪合忘冲、贪合忘刑,皆此理之延伸。
其一,八字论命:看四柱地支冲刑破害何柱、动何十神,以断六亲、事业、婚姻之动荡与调整。其二,大运流年:岁运与原局相冲相刑,常为应事之年。其三,择日:择吉须避所选之日与主事者生肖相冲相刑,即"冲主""刑主"之忌。
误区一:见冲刑即以为凶。冲刑亦主动、主变、主去旧更新,若为忌神被冲反主吉,须辨喜忌。
误区二:孤立看单组关系。冲刑破害须与合局、旺衰、位置通盘合看,不可机械对号。
误区三:将结论绝对化。命理术主张"可整理者整理之,可验证者验证之,存疑者存而不论",刑冲破害之说仅供文化研究与命理学习参考,不构成现实决策依据,请理性看待。
参考与延伸